禁摩、禁电与社会和法律

2007 年 1 月 2 日

[email]近日读到一则消息:1月1日起,广州市区已经全面禁止摩托车在城区道路行驶。40万摩托出行乘客面临工具转移,几万摩托从业人员如修理店、售卖店、驾驶员面临失业。不久前广州市已经全面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

  记得大约一个月前广东省委省政府某位高官对广州市的交通大发雷霆,由此引起媒体讨论,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联想到如今的禁摩和禁电,不难猜想这就是广州市政府和交警队面对上级不满采取的措施。而这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在我的家乡长沙,2005年7月,市政府即计划以后每年新增10条“禁摩”路段,2007年在二环线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已经有100多个城市对摩托车、电动车实行了不同程度的禁止或限制。   舆论一片哗然。大多数媒体都长篇累牍地占用版面讨论,话题集中在有违社会公平、影响社会和谐,打击低收入群体,助长奢华浪费和四轮霸权,使我国能源紧张更为严峻,同时行政成本也高昂这些论点上。还有观点指出,发达国家尚未禁止摩托车,原白宫行政管理的预算办公室负责人约书亚•伯尔顿仍然骑摩托上下班,在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摩托倒走投无路,不免可笑。一个例子是,北京市自1985年开始“禁摩”以后,城市交通并没有因此改善,反而逐年趋于拥堵,具有讽刺意义的是,2006年世博会期间,由于北京市在不影响办公的情况下封存一定比例的公车,却交通状况良好,没有出现交通拥堵现象。这使我们不禁疑惑:汽车与摩托车、电动车到底是谁该限制?   支持者说,很大一部分飞车抢夺案件是由于摩托车泛滥、难于管理造成的。由于摩托车不按车道行驶,穿插抢行现象严重,交通也隐患极大。另一方面,摩托排放的尾气污染了环境,要净化城市的空气,保证空气质量,禁摩就是一个好举措。   看以上论点,觉得纰漏颇多。摩托车打劫多与禁摩的逻辑关系是很滑稽的。如果说禁酒,就应该把酒厂关掉?菜刀能杀人,就禁止售卖菜刀?摩托车交通事故高是事实,难道这是摩托车驾驶员愿意看到的?这是政府为放任自流,管理不力,行政不作为找的借口。至于环境问题,牵涉到以前同样是小排量的微型车却被禁止上路的事件,不免让人觉得政府决策者的科学素养是不是有些问题。事实上,很多摩托连EURO II 标准都达到了,比汽车都环保。   公务车和私家小汽车可以大行其道,畅通无阻。而迫于生计的摩托车主,却被围追堵截,遭禁受罚,这使得他们对日益膨胀的汽车霸权强烈不满、甚至产生一些过激行为。最近北京警方就抓获一老人专扎汽车车胎,累计扎坏100余量。记者采访他,他回答说是自己对汽车的不满导致了报复心理。 除了以上社会问题,看看法律层面上,政府部门能说的过去吗?   对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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